关于印发“鸭绿江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入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丹委发202215号)精神,我局制定了《“鸭绿江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遴选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68

(此件公开发布)

 

鸭绿江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

遴选管理办法

 

为打造优秀工程师队伍,根据《深入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丹委发〔202215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鸭绿江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重点支持在企业主要技术岗位,勇于攻克技术难关,能够解决复杂问题、优化生产工艺和技术流程,有效提升经济效益,能够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的企业工程师。

二、遴选范围、标准和数量

1.遴选范围。优秀工程师通过遴选方式产生,遴选范围为丹东市各类企业(含中、省、市直企业)中在职的工程技术人才。

2.遴选标准。优秀工程师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突出的技术能力、创新精神、使命意识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学风正派。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长期工作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和科研一线,具备全面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及相关领域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2)面向国家和省、市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或装备研发,在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工业技术软件、仪器仪表、纺织服装等重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面向经济主战场,主持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

4)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5)在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改造、工艺技术与产品创新等工作中,独立或带领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制定兼具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技术方案,有效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和效益增长。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对急需紧缺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限制。

3.遴选数量。优秀工程师每3-5年遴选一批,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三、遴选程序

1.发布通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定形式,统一发布遴选通知。

2.申报推荐。人才所在单位先行遴选确定推荐对象,填写申报材料,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市(中、省)直企业直接将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他企业将材料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资格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汇总遴选材料,并对遴选材料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复审。

4.专业评议。参加遴选的工程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议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议,择优提出优秀工程师建议人选名单。

5.审定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优秀工程师建议人选名单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6.颁发证书。对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工程师,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入选证书,落实有关政策。

四、支持政策

给予优秀工程师每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并根据《深入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丹委发〔202215号)规定,享受有关政策支持。

五、管理、考核与评估

1.加强入选者管理。优秀工程师获得支持后,要签订管理合同,明确工作目标、预期成果、违约处理等内容。合同期3年,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丹东,确需转换或调离的,应征得人才计划主管部门同意。

2.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优秀工程师所在单位负责,考核情况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3.实行期满评估。合同期满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期满评估,主要评估优秀工程师的工作业绩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4.建立退出机制。优秀工程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管理合同,退回全部奖励资金:

1)非特殊原因,合同期内工作调离丹东的。

2)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等科研诚信问题的。

3)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不适合奖励情形的。

对存在第(2)、(3)项问题的优秀工程师,取消优秀工程师称号,今后不得参评鸭绿江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市级科研项目。对失信违规的个人及单位,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高层次人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鸭绿江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能多头申报,重复获得资助。已获得鸭绿江英才计划资助但管理合同期未结束的,不得再次申报。

2.“鸭绿江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评议费用及奖励资金从丹东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3.本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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