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业培训工作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6-11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技能辽宁行动,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实现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7号)、《辽宁省财政厅和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发〔2024〕8号)《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

二、政策核心内容

(一)哪些人群可以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二)创业培训有哪些内容

创业培训包括 “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网络(电商)创业培训、“改善你的企业”(IYB)“扩大你的企业”(EYB)等培训。

(三)培训补贴补给谁

开展创业培训的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

(四)补贴标准是多少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500元/人次;“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含创业模拟实训)2000元/人次(实现创业)。

(五)到哪参加创业培训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培训意愿在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并且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六)如何申领补贴

创业培训机构向县(市)区就业服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报告;创业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创业培训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创业培训合格人员名册;考勤记录,全程授课视频资料;《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创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解读单位: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解读人: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415-319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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