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21号《关于做好养老服务相关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顶层设计,促进养老服务人员就业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2020-06-28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10223

刘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养老服务相关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顶层设计,促进养老服务人员就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加大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力度。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中提出“支持我市职业教育机构开设医养结合型老年护理专业和老年服务管理相关专业,鼓励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为养老养生服务培养更多急需的专业人才。”为我市中职学校培养医养结合的技能型劳动者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加大培训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支持力度。一是吸引高校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投身养老服务事业。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养老专业人才的积极作用,按照《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18〕88号)、《关于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的实施意见》(丹民字〔2014〕62号)、《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丹民字〔2018〕158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的毕业生到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对全日制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满5年以上并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经培训合格的养老护理员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的岗位补贴,年均补贴400人以上,发放补贴资金50万元左右;对专业毕业生入职民办养老机构给予5—7.5万元的入职补贴。以上措施对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和队伍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二是引导广大城乡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项目全部面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

三、全面推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通过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宏观管理、标准构建、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2号),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文件精神,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支持鼓励企业依据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颁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按照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原则,对养老护理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而畅通养老护理员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哲祎

联系电话:3192786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