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0〕103号
关于同意丹东市翰墨职业培训学校申请职种增项的批复
丹东市翰墨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向我局提出增设培训职种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辽宁省民办职业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辽人社发[2014]10号)第四章第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同意增设计算机专业培训资格,培训级别为中、初级。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9月 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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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3 00:00:00.0 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