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0〕93号
印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现将《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丹东“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打包一件事”服务清单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科)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暨“标信建设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辽人社〔2020〕1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以下简称“快办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围绕人社服务高频事项大力开展“快办行动”,打造集成、简约、规范、高效的人社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实现10个以上企业和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并须实现“一窗通办”;10个以上高频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到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创新10个以上便民办法,主动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丹东市本级为人社部“快办行动”联系点,东港、振兴为省人社厅联系点。全系统全面开展“快办行动”,联系点单位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他县(市)区要同步开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1、推进打包办理。对企业招用员工、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职工退休、社保卡申领等10个企业和群众眼里的“一件事”(见附件1),整合资料、优化流程,做到“一个窗口”或“一个平台”,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办理。
2、推进提速办理。“提速办”服务事项备选清单(见附件2)中事项要大力推进提速办理,并选取10个以上事项,实现提速办理。具备即时办结条件的要即时办结;暂不具备即时办结条件的,受理后要第一时间提交后台审核;需要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推送办理请求、跟踪办理进度;需现场调查或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暂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执行。
3、推进简便办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38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1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精简证明事项材料,减化优化办事环节,创新便民服务办法,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暖心的人社服务。
四、保障措施
1、优化整合服务窗口。大力推进“一窗通办”;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业务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一件事”所涉经办机构要按统一标准受理,后台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依托省市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网上经办系统的登录入口,实现“单点登录、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方便群众线上办理“打包一件事”。
2、推行服务规范承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根据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要求,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渠道、时限以及反馈方式、监督渠道等,在窗口大厅、网上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公开发布,向社会做出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未履行承诺的问题,要件件有核实、有反馈,按规定追究责任。
3、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跑本部门办理;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应主动协调联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跑其他部门。要在实现人社系统内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逐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共享范围。鼓励各市在全市范围内应用统一的人社全业务经办信息系统,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加大信息系统改造整合力度。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快办”事中事后精准监管。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必要的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有关办理要件进行核实。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深入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预案。
5、开展窗口服务评比。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流动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个人评比,重点关注企业和群众对“快办”相关事项的感受和诉求,开展实施效果评价。
五、组织机构和分工安排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成立丹东市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统筹推进组、综合信息组、执行监督组三个综合协调小组;另设10个“打包办”工作任务专班和25个“提速办”工作任务专班。成员如下:
总 指 挥:卢学坤 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杨国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潘洪华 一级调研员
李 峥 副局长
张仁强 副局长
于 龙 副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行风和营商工作的副局长张仁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关丽萍同志担任。
工作职责:指挥部负责“快办行动”的总体筹划、协调指挥和督查落实。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受指挥部委托,定期或不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推动落实。具体负责快办行动的方案起草、任务策划、工作调度、问题协调等工作。
(一)综合协调小组
1.统筹推进组
组 长:杨国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于 龙 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曲立志 市社保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国庆 市就业中心主任
成 员:孔繁斗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
蔡 伦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
朱玉鹤 副县级干部
潘永斌 副县级调研员
高志强 市就业中心副主任
卢盛春 市就业中心副主任
常 莫 市就业中心副主任
李 程 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快办行动”各项任务的推进和全面完成;负责业务标准化建设,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提出网上办理方案;负责涉及“智慧人社”系统的整体规划、升级改造等技术支持;负责任务清单涉及具体应用开发有关需求对接、系统测试、上线等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网络、硬件、设备等协调落实。负责协调、指导县(市)区开展好、落实好快办行动,重点从流程优化、标准建设、内控管理等维度加强指导;负责收集县(市)区在推进“打包一件事”“提速办”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汇总上报。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宣传组
组 长:张仁强 副局长
副组长:程谟山 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关丽萍 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吕 娜 局政策法规科干部
谷宏伟 局就业中心副科长
方博宁 局办公室干部
翟科超 局办公室干部
曲冠宁 局办公室干部
姜 魏 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干部
王 岩 市社保中心办公室主任
赵金艳 市社保中心办公室干部
孙巧姝 市社保中心信访办主任
李雪晖 市就业中心党群部负责人
尚 然 市就业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孙 杰 市就业中心办公室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筹备指挥部工作会议、专题业务会议;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文稿;统计汇总各类重要业务数据;负责“快办行动”全场气氛的营造;组织有关服务事项的微信推送和新闻报道,做好各阶段活动动态、进展成效的社会宣传;负责有关动态信息、成效信息、经验信息及问题困难信息向人社部、人社厅及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的报送;负责快办行动的总结宣传和经验推广;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执行监督组
组 长:潘洪华 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张 鹏 局机关党办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局督查室成员(6人)
工作职责:针对快办行动任务涉及的“打包一件事”“提速办”等服务事项,负责从群众维度、经办维度、技术维度等研究制定服务验收标准,并组织开展过程指导、结果验收、运行评估和体验跟踪。对快办行动开展的全程执行监督;动态监督各工作组、各工作任务专班的工作作风、工作作为、工作成效等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快办行动任务的进度检查;按规定查处通报快办行动中的工作拖拉、不作为,工作应付、不担当,工作漂浮、不务实等作风问题;按规定查处有关违规违纪现象。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任务专班
具体工作任务专班设置,详见附件1《丹东“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打包一件事”清单》和附件2《丹东“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
指挥部各工作协调小组、工作任务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从各相关部门协调抽调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任务集中攻关。
六、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0年6月至7月初)
1.开展专题学习。局党组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结合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专题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6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印发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暨“标信建设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学习活动。
2.开展研讨活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头组织开展集中研讨活动,研究提出有关贯彻思路和措施;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班业务科长、业务骨干、窗口干部、年轻干部,集中开展研讨会,大胆创新,研究贯彻思路和工作措施。
3.制定实施方案。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前期学习、研讨收获,组织草拟《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行动实施方案。
(二)部署阶段(2020年7月)
1.印发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提交局党组研究审定,并印发实施。
2.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动员大会,全面解读快办行动的活动背景、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吹响全市人社系统开展快办行动总号角。
3.分头部署任务。各工作协调小组、各工作任务专班以及各县(市)区、各单位结合任务分工和工作实际,分头组织召开任务布置会,深化“行动”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明确“行动”任务,启动“行动”指令。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12月)
1.制定标准文件。标准建设组按照“一套”材料、“一站”受理、“一次”办结和“提速办”等工作要求,按照《丹东人社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组织制订《丹东人社“打包一件事”服务清单》《丹东人社“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制订印发配套的办事指南、工作手册以及有关标准文件;服务检验组组织制订相关服务验收标准。
2.推进系统开发。各工作任务专班牵头,细致研究梳理任务要求,结合业务规程、办事指南和管理服务要求,研究提出应用开发需求,技术保障组协调推进系统专项开发、应用测试和上线运行等工作。
3.组织业务培训。标准建设组牵头组织各工作任务专班,根据任务事项的业务规程和操作要点,制订业务操作指南和工作手册,及时加强对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区从受理、经办到反馈的全流程业务培训,开展相关实操演练。
4.开展验收评估。服务检测组针对快办行动任务涉及的“打包一件事”“提速办”等服务事项,从群众维度、经办维度、技术维度等层面开展服务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并商执行监督组,针对已上线运行的快办行动任务,及时开展现场检查、服务体验、运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持续跟踪服务落地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1月)
1.总结前期成效。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等工作协调小组,全面梳理总结开展快办行动工作成效,广泛宣传为民服务成果,总结经验做法。
2.探讨提升措施。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工作协调小组、各工作任务专班,进一步研究探讨快办行动工作成效、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思路,拓展更多创新服务举措。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此次快办行动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切实抓好落实。
(二)制定具体方案。打包办事项各工作组要按照工作要求,研究落实措施,提出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并进行试运行,在运行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层层压实责任。各工作组要坚持“管本级、抓战线”的原则,抓好职责任务,同时要与县区形成联动,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按时限完成。
(四)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聚力做好各项工作。要认真按照“快办行动”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内外经办衔接,积极推动实现同城通办、就近可办、一网通办。
(五)持续跟踪督办。市局将不定期调度各事项进展情况,并将“快办行动”实施情况纳入2020年度人社窗口单位调研暗访内容,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快办行动”典型经验做法,积极上报工作信息,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