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0〕70号
关于同意丹东市鸿运职业培训学校申请职种增项的批复
丹东市鸿运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向我局提出增设培训职种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辽宁省民办职业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辽人社发[2014]10号)第四章第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同意增设消防设施操作员、电梯安装维修工、养老护理员、育婴员、架子工培训资格,培训级别为初、中级、高级;汽车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培训资格,培训级别为初、中、高、技师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资格,培训级别为一、二、三、四级;安全员、创业培训资格。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