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4〕62号
关于丹东市优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交流,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效,树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信力,推动全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开展丹东市优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聘请3名资深法律专家于2024年9月20日对各县(市)区申报的14份仲裁裁决书及卷宗逐一进行评审,参照《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从案件组庭、审理过程、裁决书制作、案卷归档4个环节,文书格式、适用法律、裁决结果等20个方面进行打分,现将评选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奖:市本级丹劳人仲字〔2023〕670号仲裁裁决书
二等奖:市本级丹劳人仲字〔2023〕54号仲裁裁决书
振安区丹安劳人仲字〔2024〕24号仲裁裁决书
三等奖:振安区丹安劳人仲字〔2024〕12号仲裁裁决书
凤城市凤劳人仲字〔2024〕57号仲裁裁决书
东港市东劳人仲字〔2023〕294号仲裁裁决书
优秀奖:凤城市凤劳人仲字〔2023〕158号仲裁裁决书
东港市东劳人仲字〔2024〕124号仲裁裁决书
振兴区振劳人仲字〔2024〕64号仲裁裁决书
振兴区振劳人仲字〔2024〕75号仲裁裁决书
元宝区元劳人仲字〔2024〕12号仲裁裁决书
元宝区元劳人仲字〔2024〕56号仲裁裁决书
宽甸县宽劳人仲字〔2024〕2号仲裁裁决书
宽甸县宽劳人仲字〔2023〕19号仲裁裁决书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优秀仲裁文书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激发广大干部职工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化解能力,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贡献积极力量。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