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4〕14号


关于印发《丹东市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23〕13号),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4〕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丹东市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此文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孙兵 于迪 郭子仪

联系电话:0415-3192786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附件:丹东市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01 00:00:00.0 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