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3〕87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根据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6号)转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丰富调解组织类型,规范调解组织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为实现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总工会
丹东市工商业联合会 丹东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