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3〕50号


关于开展2023年“振兴有你·就有未来”丹东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

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丹来丹就业创业,按照《辽宁省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振兴有你·就有未来”丹东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专项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集聚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服务丹东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实施政策供给、服务落实等系列具体行动,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跟踪回访率和就业服务率达到100%,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就业;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比例67%以上,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丹来丹,为丹东市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行动主题

振兴有你·就有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意来丹就业创业的广大青年群体;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2024届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行动时间

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开展,衔接组织、融合推进。

第一阶段:7月至10月中旬,面向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等群体重点开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9月中旬至12月底,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启动实施就业促进专项行动。

五、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期间,组织实施16项具体活动。

(一)青年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7-12月)。各市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介,普遍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内容。重点亮出“四个一”,即一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一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等服务清单,一份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目录,一批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标准化、规范化倡导各县(市)区推广社区公共就业网格化服务试点县和试点区经验,推动就业服务力量进一步向社区、乡镇下沉和倾斜,实现从校门口到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网络,畅通基层就业微循环。(责任部门: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结对联系高校就业服务行动(7-9月)。建立人社部门结对联系高校制度,对驻丹高校进行全覆盖联系帮扶,牵头组建结对联系小分队,建立就业信息互通、工作会商、情况通报的工作机制;人社局班子成员进校园与高校开展“一校一策”结对帮扶,在高校设立就业指导服务点、校聘小屋等服务载体,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早择业、早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发挥自身产业特色和优势与高校开展对接服务,提升人才吸纳能力。(责任部门: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县(市)区人社局)

(三)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帮扶行动(7-12月)。充分利用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平台、求职登记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对登记失业青年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对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形成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做到愿登尽登,并及时纳入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的,及时在台账中动态更新。(责任部门: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四)困难毕业生托底帮扶行动(7-12月)。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2023年未就业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和见习。通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创造机会让他们多与社会接触交往,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10月底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集中发放工作。(责任部门: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五)就业政策措施供给落实行动(7-12月)。制定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稳岗保用工,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各县(市)区要按要求抓好贯彻执行。逐条逐项梳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打捆打包集中推送。按月将本地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数据与帮扶台账进行比对,及时锁定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市人社局将定期调度通报政策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就业促进、职业能力建设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六)就为你来专项招聘行动(7-12月)。面向各类青年群体,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常态化开展“就为你来”区域专场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较为集中的地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打造有温度的招聘品牌,方便辖区内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应聘。面向省内外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早启动“就为你来”专场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丹来丹就业。每个县(市)区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场,全市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6场,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不少于1200个次(责任部门: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七)心系辽宁·情注家乡暑期服务活动(7-8月)。充分利用暑假时机,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倾斜力度,广泛挖掘本地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和假期返乡大学生开展专场招聘、直播带岗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推介优秀企业和重点紧缺岗位。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政策宣讲和就业教育,引导青年大学生回到家乡建功立业。活动期间,每个县(市)区至少举办1场2023年暑假返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会,至少开展1次直播带岗、直播宣讲、直播指导等相关活动。(责任部门: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八)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参观走访行动(7-12月)。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创业孵化基地和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参观走访,让他们身临其境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人才需求、发展前景、薪资待遇等情况,了解本地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增强对就业创业的理性认知,主动调整职业期望,积极为丹东振兴贡献力量。(责任部门: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九)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7-12月)。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收集、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等政策性岗位。配合做好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工作,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指导各地根据基层实际需求,科学编制“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设立适合高校毕业生从事服务的岗位,规范开展招募。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支农、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岗位。8月底前完成我市13名“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关党委(人事科)、人才开发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行动(7-12月)。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灵活就业服务专区,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向青年免费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会网点等资源,将就业服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灵活就业线上线下一体服务。面向有灵活就业需求的青年群体,至少提供1次岗位推荐、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服务,更加便利青年在家门口享受灵活就业服务。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责任部门: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一)创业支持服务行动(7-12月)。开展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园区参观、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座谈、创业沙龙等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青年提供“马兰花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提升其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他们免费开放。面向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创业带头人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各县(市)区依托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高校创新创业基地等建设青年创业带头人培育示范基地不少于1家。(责任部门:就业促进、职业能力建设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二)10项服务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行动(7-12月)持续将市情宣讲、政策解读、就业指导等10项公共就业服务送进校园、社区、乡村,邀请人社局长直播带岗、访企探岗,做到常态化、月月办。9月份高校开学后,各级人社部门要组织企业家、辽宁工匠、技能大赛冠军等高频次深入高校,面向大一新生开展就业观教育,面向毕业年级学生开展求职择业指导,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展创业辅导,采取典型宣传、现身说法等活泼生动的形式,教育引导青年大学生及其家庭转变观念,主动就业、勇于创业,建设家乡、服务丹东。人社部门全年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不少于于10场,每个县(市)区人社部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不少于1场,人社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走访1家企业、1所高校和1个社区。(责任部门:就业促进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三)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7-12月)。积极开展“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行动,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开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面向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离校3年内未就业和2024届毕业学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选择市场需求大、就业前景好、符合高校毕业生特点和意愿的专业,开展3-6个月免费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学徒制培训,更快适应工作岗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募集700个就业见习岗位,组织40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见习,帮助更多青年群体参加就业准备活动。(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四)就业权益护航行动(7-12月)。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将求职就业涉及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引导企业规范招聘行为。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畅通投诉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责任部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五)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市场化就业扶持行动(7-12月)。动员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资源共享、专业服务的优势,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搭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本地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切实促进供需有效对接。(责任部门:人才开发科、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六)就业宣传引导行动(7-12月)。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典型宣传活动,每日一次就业抖音推介,每周一次直播带岗,每月20场不同形式的招聘活动。印制4万册惠企惠民和人才引进政策清单,通过携企带岗进校园等就业和创业活动,免费向企业、高校及毕业生发放。统一定制1万件就业宣传T恤衫,印制“丹东市智慧化人力资源市场”和“丹东就业抖音号”二维码,免费向群众发放。各级人社部门通过市区繁华路段户外广告牌、高速公路广告牌、公交车广告屏、出租车广告栏,宣传“智慧市场”、“就业抖音”和“微信公众号”三大就业平台,只要扫二维码就也可以直接了解到就业信息。各县(市)区至少推出1名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典型人物,推出1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吸纳青年就业的典型企业,推出1项体现工作创新的典型经验。对典型人物、典型企业和典型工作经验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精神风貌,营造主动担当负责,开拓创新奉献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社局对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建立专项行动联络员责任对接机制,具体负责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落实措施,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服务效能。

(三)强化工作调度。7月起,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实行周调度,对登记失业青年及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进行半月调度。对专项行动进展总体情况实行月调度,适时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大监管力度。加大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监管力度,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和服务,规范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线上线下招聘行为。利用举报电话、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舆情监督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好处理预案。

(五)统筹协调推进。将专项行动与我市“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2.0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等工作项目统筹实施、协同推进,相同工作项合并实施。每月30日前调度各县(市)区报送工作进展、典型做法和特色经验,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

各县(市)区具体工作方案请于7月25日前加盖公章,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送市人社局。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

联系部门: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人:高德武 卢晶雯

联系电话:0415-3105856

箱:ddjyb3105856@163.com

附件:1.振兴有你·就有未来—@2023届高校毕业生朋友们

2.县()区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7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振兴有你 就有未来

—@2023届高校毕业生朋友们

亲爱的2023届毕业生朋友们:

你们好!

青春孕育无限希望,青年创造美好明天。你们即将离开校园,开启人生新的征程!新的道路上,丹东市各级人社部门为你保驾护航,这里有正在实施的“春暖辽沈 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等多项配套组合行动,从政策措施、稳岗扩岗、能力提升、就业见习、创业服务、困难帮扶、权益维护等多方面予以助力支持,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与你一路同在,一路同行。

@已就业的朋友,请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已入职的企业,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选择灵活就业的同学,可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正在求职的朋友,可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事大厅或登录求职登记小程序,进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提出就业创业需求。我们将根据的就业需求,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公共就业服务。想要了解更多岗位信息、招聘活动的你,请多关注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招聘、直播带岗、直播“探岗”等活动将通过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

@准备创业的朋友,可参加我们为提供的免费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初次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减轻创业压力;还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获取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孵化服务等支持,为你提供项目展示、成果转化、融资对接的平台。

@想要提升职业技能或转变专业方向的朋友,我们将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帮助你走上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用技能实现青春梦想。

@暂不考虑就业的朋友,请你珍惜韶华,加油充电。可以参加我们的就业见习、技能提升、志愿服务等活动,坚持学习,增长才干,积蓄力量,厚积薄

@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朋友,我们将结合你的需求,组织党员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推荐岗位、组织培训和见习帮助你早日实现就业

@遇到侵权行为的朋友,我们将帮助维护合法权益。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等求职陷阱。如遇上述情况,请不要害怕,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同学们,你的人事档案、户口和党团关系也非常重要,需尽快明确转递去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转接和迁移等手续,及时查询确定转接落实情况

同学们,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努力的过程孕育着幸福,愿你们永怀信仰,实干笃定前行,奋斗开启美好人生。今日的丹东,正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山海关不住、投资到丹东”的发展热潮蓬勃奔涌。振兴有你,就有未来,丹东诚挚邀请各位青年大学生与我们一起,大干三年,奋斗三年,实现个人梦想的同时,在新时代辽宁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3年718


附件2

县()区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

微信号

备注

1

专项行动实施

牵头部门负责人

2

具体负责同志

注:请于725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送

发布时间:2023-07-18 00:00:00.0 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6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