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3〕48号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财政局转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