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3〕3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五级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丹人社发[2013]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2023年度全市职称工作规划,现将2023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更新事项

符合《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件,经省委省政府认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左右,经评选可优先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占本单位岗位数额。

符合《深入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件,经市委市政府认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丹东优秀工程师、丹东名医、丹东名师、丹东农艺大师,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左右,经评选可优先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占本单位岗位数额。

二、时间安排

2023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采取一年两评,上半年报卷时间为2023年6月1日-6月30日,评审时间拟安排在2023年7月;下半年收卷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1月30日,评审时间拟安排在2023年12月。上述时间安排若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评定程序

1、实行推荐申报制度。评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查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其所在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审核推荐。推荐结果经单位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推荐。所在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并对审核结果和推荐意见真实性负责。

2、实行专家评审制度。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成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采取按照评价标准进行量化赋分方式进行。赋分不设上限,总分达到60分以上者视为通过。

3、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人员,将撤销其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记录期3年,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实行公示公开制度。评审委员会评定后,评审结果经市人社局核验,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影响评审结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评定过程及结果,全程邀请纪检部门监督检查。

联系人:高小云

联系电话:3192706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开发科)

发布时间:2023-05-29 00:00:00.0 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