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3〕2号


关于转发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承担政府补贴定点培训机构: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3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组织辖区内的承担政府补贴定点培训机构在今后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大力推行线上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同时加强各种培训的监管和服务。

二是省公布了第一批遴选的4家职业培训平台(以后还会增加),有意愿开展线上培训的承担政府补贴定点培训机构,在今后的线上培训中必须选择省推荐的平台,方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孙兵于迪郭子仪

联系电话:0415-3192786

附件:《关于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317号)

 

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13 00:00:00.0 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