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2〕15号
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42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汇集专业资源,凝聚各方合力,注重精准施策,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提质增效,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为促进毕业生及早实现就业创业、更好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就业服务进校园 精准帮扶在身边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至6月
四、服务对象
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五、活动内容
(一)政策解读进校园。汇总本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及人才流动和引进政策,形成包含政策内容、经办机构、经办流程、咨询方式等内容的就业政策清单,通过政策公告、编印宣传材料、进校园宣讲等多种方式,在各级人社、高校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智慧化市场等线上渠道公开发布,全面提升政策知晓率。(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人才中心办公室)
(二)招聘服务进校园。按照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广泛收集本地新企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适合毕业生的用工信息,定期推送至本地高校。充分发挥智慧化市场平台、就业和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招聘用工平台作用,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就业信息等相关内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与本地高校联动,每月开展1场招聘活动。(责任部门:市就业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市场部)
(三)就业指导进校园。与本地3所高校建立长效就业指导机制,组织就业指导专家、优秀企业家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开展就业指导授课。结合各高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专项课程,对毕业生提供职业测评、生涯规划、就业训练等项目培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的走进企业活动,使高校毕业生了解本地重点企业、产业园区生产经营情况,提升职业认知。(责任部门:市就业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市场部)
(四)创业服务进校园。依托驻丹高校开展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鼓励创业孵化基地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入驻,并提供项目开发、创业指导、项目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组织驻丹高校学生参加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丹东选拔赛。(责任部门:市就业人才中心创业服务部)
(五)职业培训进校园。针对丹东籍或在丹东高校就读的外市户籍的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不包含曾经参加过专业转换培训的学生)和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开展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和重点群体免费培训。按照两种培训要求,对符合补贴标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政府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适当提前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进行中级升高级技能等级提升认定,为毕业生提供便利。(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开发培训部、市就业人才中心考试鉴定部)
(六)“工匠”精神进校园。组织我市6名“辽宁工匠”、7名“丹东工匠”以及行业大师赴本地高校,围绕“工匠精神”为毕业生做报告、演讲和交流座谈,现场教学展示绝活技能,激发学生增强职业精神、培养职业兴趣、树立职业理想。帮助本地高校成立工匠(大师)工作室,举办弘扬“工匠精神”的师生征文比赛或演讲比赛,组织师生参加我市举办各项技能大赛。(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
(七)困难帮扶进校园。与本地高校建立联动机制,广泛收集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残疾等毕业生信息,根据毕业生的自身情况,开展“一人一策”行动,与相关部门、企业一同为需要帮助的毕业生提供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积极开展求职创业补贴回头看,对因各种变故新增的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及时补发求职创业补贴。(责任部门:市就业人才中心就业服务部、市就业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市场部)
(八)权益保障进校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黑中介”“黑市场”、查处不依法签订劳动关系等侵害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跟进、妥善解决,切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多渠道加大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政策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力度,提高高校毕业生维权意识、维权能力。(责任部门:人才开发科、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科室(部门)要将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作为促进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抓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倾注更多的精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各科室(部门)要凝心聚力,密切配合,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对接高校(进校园活动原则上要覆盖属地内全部高校),统筹“春暖辽沈 援企护航”有关行动,细化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创新思路举措,丰富服务内容,打造本地化特色服务品牌。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部门)要紧扣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主题,广泛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宣传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传递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关怀,引导毕业生自立自强,多渠道就业创业。
(四)做好总结,定期报送。活动期间,省人社厅将组织工作组赴各市进行一次现场观摩督导,并于每月初调度各市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市就业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科室(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效,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活动总结和2022年丹东市“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请各科室(部门)于3月31日前明确报送此项活动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注:上述活动按省人社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防疫要求有序开展。
联系人:王烨昕 3196796
传真:3105858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