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1〕54号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工种和技术等级

培训考核的技术工种:具体工种为辽人社〔2014〕42号文件确定的工种(详见附件)。

培训考核的技术等级:技术工二级(技师)。

二、申报条件

(一)凡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上工作,2021年9月30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人员,符合规定申报等级资格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均可参加考核。对本次培训考核没有设立的工种,暂不组织培训考核。

(二)申报技术工二级(技师)的资格条件。

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如工作年限间断的,应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达到25年),已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并在本等级、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以上。

(三)因工作需要改变专业工种的,须参加变动后同等级技术工种的考核。

三、培训考核的内容及办法

1.理论培训、考试由市人社局集中统一组织。

2.理论考试成绩通过者,参加实际操作考核(理论考试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实际操作考核),两项考核均通过者颁发资格等级证书。

四、培训考核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607室

3.报名程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丹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确定)报名资格审核及培训考核审批表》和《准考证》(报名表和准考证需要贴照片,电子版也行),并提交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人社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和证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工资审批表一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门汇总后,填写《丹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确定)报名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到市人社局统一报名。

(二)培训考评

理论培训、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dandong.gov.cn/)。

五、其他相关问题

(一)此次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实行考聘分开,考试、考评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单位有空余岗位的,按竞争上岗程序聘任后兑现工资。

(二)晋升技术等级资格培训考评所需报名材料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下载。

(三)联系人:赵林   联系电话:3192782

六、纪律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培训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在报名资格审核中,要严把技术等级晋升条件,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职业(工种)范围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

技师职业(工种)范围表

 

    一、交通行业:汽车修理工、汽车驾驶员、船舶驾驶(轮机)员、航标(灯塔)工

二、机械行业:车工、钳工、焊工、铸(锻)造工、铣(磨、镗、刨)工、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内燃机(装配)工、压缩机工、制齿工、起重工

三、餐饮服务行业: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餐厅客房服务员、洗(熨)衣师缝纫工、保育员、采购员、营业员、收银员、出纳员、商品保管(检验、化验)员

四、印刷出版行业:装版工(包括拣、拼、改)、照排工、制版工、修版工、平版印刷工、装订(检查)工图书发行(仓储、管理)员、复印机装调工

五、地勘测绘行业:野外钻探工、掘进工、物探工、采样工、地质工、样品制备工、磨片工、淘洗工、钻探材料工、钻掘设备维修钳工、地质(工程)测量工、绘(制)图工、化探工、爆破工

六、农林水系统:农艺工、园艺工、种子工、育苗工、造林工、采伐工、养殖(动物饲养)工、蚕业工、果树工、林业种苗工、森林管护工、归楞工、甲板工、闸工、淡水捕捞工、水利运行工、水文勘测工、畜牧(繁殖)工、兽医、河道修防(管护)工、泵站操作(运行)工

七、城建系统:木工、瓦工、管道工、道路工、管工(水暖工)、绿化工、花卉工、砌筑工、锅炉(操作、检验)工、油漆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防水工、沥青(拌合)工、雕塑工

八、民政卫生系统:保健按摩师、假肢师、矫形器师、养老护理员、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病案员、口腔修复工、配膳员、医用气体工、心电图工)、墓地管理员、殡仪服务员、尸体美容(火化)工、药物制剂工、消毒(灭菌)工、放射线工、医疗器械检修(操作)工、防(检)疫工

九、质监系统:计量(检测)工、衡器(修理、计量检定)工、压力容器检验工、气(钢)瓶检验工、加油机检定工、建材检验工、食品检验工、产品质量检定工

十、其他:电器安装工、电器维修工、电影放映员、体育场地工、电影影视摄像师、计算机操作(维修)员、电缆线务员、话务(机务)员、环境监测工、玻璃工、档案管理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工、文物修复工、字画装裱工、污水处理工、水质检验工、潜水员、报警系统操作员、囊匣制作工、美工、缩微工、陶瓷烧成工、石膏翻制工、金刚石合成工、矿山救护工、仪器仪表维修工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印发

 

 

发布时间:2021-09-24 00:00:00.0 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1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