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实施“万名学子留丹来丹”专项行动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推动新时代丹东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丹委人才〔2023〕2号),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相关补贴性政策举措适用对象、所需要件、工作流程等具体执行标准,特此制定《丹东市“万名学子留丹来丹”专项行动人才补贴政策兑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丹东市“万名学子留丹来丹”专项行动人才补贴政策兑现办法(试行)
丹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财政局
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丹东市科学技术局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