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点至5点,即时指导。
责任单位: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总责任人:创业服务部部长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各类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http://ddpas.dandong.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线下办理:市级、各县(市)区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材料:
本人《就业创业证》或身份证。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市级: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3楼,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
东港市东港市黄海大街255号一楼大厅4号窗口
凤城市凤城市凤凰城区山东街15号就业中心2楼22、23号窗口
宽甸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药监局后人社局三楼大厅就业创业服务部2号窗口
振兴区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集贤大街17号楼4-1服务中心
元宝区丹东市元宝区九道东尧街城市家园29号元宝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创业指导
振安区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连城大街678号振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7室。
合作区银河大街新湾国际楼102-1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发送短信通知或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查询
联系电话:
市级3105867
东港市6600709
凤城市8158196
宽甸县5883131
振兴区2590072
元宝区2867015
振安区2890309
合作区3137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