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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失业登记

2022-02-14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58318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理时间:工作日期间即时办结

责任单位: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总责任人:人力资源市场部部长

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并签字,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即时办结



 



受理并审核材料,即时办结



 



审核通过,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应当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 http://ddpas.dandong.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线下办理:

丹东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

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材料:失业人员登记表

办理地点:

丹东市   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3楼,丹东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

东港市   东港市黄海大街255号一楼大厅

凤城市   凤城市凤凰城区山东街15号就业中心

宽甸县   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药监局后人社局三楼大厅

振兴区   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2楼

元宝区   元宝区九道东尧街城市家园29号元宝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振安区   振安区九连城镇连城大街678号

合作区   新区银河大街新湾国际楼102-1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即时办结或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查询

联系电话:

丹东市   3105826

东港市   7551010

凤城市   8124694

宽甸县   5883130

振兴区   2316809

元宝区   2867016

振安区   2890305

合作区   3117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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