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期间即时办结
责任单位: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总责任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部部长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编办批准新成立事业单位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http://ddpas.dandong.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线下办理:丹东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材料:
1、单位成立批件、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信息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3楼,丹东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
结果送达:发送短信通知或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310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