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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5-23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310

一、办事指南

1.受理单位:丹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3.办理方式:单位申报,即来即办。

二、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工作

1.及时履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核准备案手续。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核准备案手续,人员聘用起始时间以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时间为准;未按期办理核准备案手续的,人员聘用时间按照办理时间为准。聘任文件中需明确以下几方面内容:聘用级别、聘用时间、拟聘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或受处分说明等。

2.各用人单位要围绕激发和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性,优化岗位聘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岗位数额择优聘用。除因特殊需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数额进行聘用,其新增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上一层级或新调入未曾聘用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聘用到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招聘或调入事业单位但未取得职称的人员,可在试用期满后聘用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进行岗位晋升。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先聘后评。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晋级年限从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累计计算;教育卫生等行业有相关文件要求的,从其规定。

4.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逐级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层级不同等级之间,原则上要逐等级聘用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应逐级晋升(即:逐层级逐等级晋升),聘任上一层级须在下一层级聘任1年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转正定级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或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占本单位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聘用。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时,在规定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合格”以上档次。

6.严格控制三类人员转岗聘用,工勤技能人员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转岗聘用专业技术岗位。   

三、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在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至少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在线学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年都要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在岗位晋升时,近五年内至少累计完成三年以上公需科目学习。

 

解读单位: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解读人:人才开发科刘锡霖

联系电话:0415-3192706

 

 

文件链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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