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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丹东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4-04-26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4580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辽人社发〔2023〕10号)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上机考试和社会公示等程序,丹东市工程、农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系列173人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通过人员名单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丹东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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