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和丹东市人社局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要求,在本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拟确定李依阳等173人取得初级职称资格,现予以公示。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4月15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15-3192706
通信地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邮政编码:1180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