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鼓励驻丹职业院校促进本校毕业生留丹就业创业和支持丹东重点企业吸纳驻丹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市委人才办审核,现将符合奖励条件的驻丹职业院校和我市重点企业进行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2月29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电话:0415-3192656,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邮政编码:1180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