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3年,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依法治市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做好法治宣传,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行行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围绕“法治人社”总目标,把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的要求和理念贯穿到人社工作的各个方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部门职能,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公示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研究制定了《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度)》并在官网进行公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兑现”“免申即享”。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政策实施机制,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辽政令第3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丹司发〔2023〕23号)》等文件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政策受到企业一致好评,经验做法在全国和全省推广交流。二是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3年度市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标示为人社系统的相关文件进行自查清理,经认真梳理,2023年度我局无拟废止、拟修改的文件,按规定在网站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查询。开展涉企市场活动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其中涉及企业市场活动的政策文件21件,均按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完成备案。三是严格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建立完善聘用法律顾问制度,局机关和4个局属事业单位均配备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事务组织法律顾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保障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依规严格落实。
三、严格推行依法决策
党政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我市相关规定,制定了《丹东市人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丹东市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把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依据。经自查,2023年度市人社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依托辽宁省劳动保障智慧监察系统办理,市人社局将按照省人社厅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结合我市2023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置情况,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衔接,已实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情通报常态化,并就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进行对接,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正在研讨中。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指导。深入全市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指导,涉及劳务派遣机构107家、劳务派遣用工单位245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9家。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督指导工作,对56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家用人单位开展现场指导。2023年4月,下发《关于调整优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丹人社发〔2023〕19号),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延续、变更、注销申请条件和所需要件以及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条件和所需要件。缩短了行政许可审批时间,为企业和群众节约了时间成本。截至目前,已为全市6户企业办理了特殊工时审批许可,受到企业的好评。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依法规范的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制定了《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度)》、行政执法流程图,完善了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建立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以及《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建立依法规范的工作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统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管理和培训,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工作19名。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5人顺利通过考试,相关信息已报司法局备案。五是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按照行政执法类型,执行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贯彻执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 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03号),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
五、畅通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
通过设立局长信箱、公布执法监督电话等多种方式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指派专人专职受理和流转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辽宁省人社厅劳动监察“两网化”投诉举报信息平台、12345热线、9612333热线、丹东市人社局官网“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维权”窗口、丹东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热线”(0415-3192761)等渠道举报投诉信息,实现了“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处理”,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
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积极配合行政复议部门,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做到时限内答复100%,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度我局收到的含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的相关行政应诉案件,均安排分管领导、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与专业的律师按时出庭应诉,积极出庭应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尊重司法权威,对法院部门发出的检察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反馈。二是组织开展开展行政调解调研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与丹东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调裁对接工作细则的通知》,加强与市司法局协作,创新实施“仲裁+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机制引领作用。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有效推进“调裁审”衔接。与共青团丹东市委员会联合印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丹东市委员会转发关于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的通知》,规范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名册》《联系企业名册》,制定《志愿服务计划清单》,深入贯彻辽宁省人社厅“开百场仲裁庭审、办千场普法宣传、对接万家企业”工作要求,积极组织优秀青年仲裁员深入企业现场指导,解答疑惑,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有效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效能,为提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水平,维护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定执行《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充分利用“5·15政务公开日”“民法典宣传月”以及“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进行宪法及人社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工地开展普法进工地活动,为农民工发放“普法宣传暖心服务包”,市人社局干部独创绘制漫画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受农民工喜爱和好评。同时,深入企业、学校和社区开展“送法上门”、“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劳动保护创意绘画”、“民法典和社保法进社区”“情暖打工人,法律伴您行”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人社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加强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支持配合审计专门监督,认真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
八、坚持在党领导下推进法治建设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印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202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党组成员人手一个“读书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日活动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进行了系统学习,打造“一室一区一场一站”,增设4个“学习专区”,随时随地开展学习。邀请市宣讲团成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讲座,进一步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始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积极做好省、市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建立法治信仰,树立法治忠诚意识,主动将法治工作融入到人社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将依法行政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项环节。
二是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人社法规政策体系。配合做好人社重点领域地方性立法工作,加强配套政策研究,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等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持续推进健全完善法治人社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四是坚持以普法宣传为抓手,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法治人社建设,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