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2023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含参加省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符合申报等级规定资格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参加初级职称考评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所在单位考察合格。
2.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辅助工作的能力,能够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二)助理工程师
1.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所在单位考察合格。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所在单位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所在单位考察合格。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经所在单位考察合格。
2.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处理一般性技术问题,指导技术员开展工作,较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三)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评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三、考评形式
初级职称评审采用以考代评的方式,采用人机对话模式,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共计100道题,总分100分,复习参考教材详见附件3、附件4。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3年初级职称报卷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2日,考试时间初步定于1月末。请参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到属地人社部门申报,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点 |
申报地址 |
联系电话 |
丹东市内 |
丹东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510 |
3192706 |
东港市 |
东港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室 |
7147724 |
凤城市 |
凤城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室 |
8122794 |
宽甸县 |
宽甸县人社局人才工作室 |
5656023 |
五、相关要求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在报名资格审核中要严把申报条件,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1.文中本专业是指所学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评价标准文件中,对所学专业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除无人机科学与工程、快递工程、技术经纪、安防工程、工业设计、管理科学与工程、机器人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工程等有关新兴专业以及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申报专业与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职能相关,并提供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的佐证材料;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其在工作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情况(不低于36个月)及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的佐证材料。
3.因考前提供相关复习资料,本次考试设最低分数线为4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比例通过。
4.报评人员须完成2023年度当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附件:1.申报初级职称所需材料及填表说明
4.复习资料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