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政务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国际减灾日” 这些硬核知识要掌握!

2023-10-24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3055

什么是“国际减灾日”

“国际减灾日”全称是“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今年10月13日是第34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强调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灾害风险治理模式。保护好灾害脆弱群体,加强防灾减灾中的韧性建设。

国际减灾日的设立

国际减灾日的设立可以追溯到1989年。此前,为促进风险意识及减灾的全球性文化,联合国大会倡议设立一个国际日。200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10月13日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简称“国际减灾日”。现在,每年10月13日举行的“国际减灾日”纪念活动,旨在赞赏全世界民众和社区为减少遭受灾害风险做出的努力,并提高他们对所面临风险的重要性的认识。

自然灾害是指

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低温、寒潮、洪涝、山洪、台风、龙卷风、火焰龙卷风、冰雹、风雹、霜冻、暴雨、暴雪、冻雨、大雾、大风、结冰、霾、雾霾、地震、海啸、泥石流、浮尘、扬沙、沙尘暴、雷电、雷暴、球状闪电、火山喷发等。

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最高的法律文件

我国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最高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7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部怎样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是一部规范全社会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活动的重要法律。它主要调整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和震后救灾与重建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明确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活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公民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中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公民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中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对公民的规定主要有:任何个人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任何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地震预报意见及评审结果;国家鼓励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



站点地图


版权所有: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6000012
辽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9009841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120号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