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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的通知

2023-10-12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9858

定于近期开展我市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申领工作,我市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下简称“参保缴费满1年”),并取得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均可于2023年11月20日前到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部门申报材料,补贴标准为技师(二级)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就业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元宝区:2867015

振兴区:3165700

振安区:2890386

东港市:6600709

凤城市:8158196

宽甸县:5836922

 

 

附件:关于开展一、二级证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通知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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