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近期开展我市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申领工作,我市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下简称“参保缴费满1年”),并取得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均可于2023年11月20日前到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部门申报材料,补贴标准为技师(二级)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就业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元宝区:2867015
振兴区:3165700
振安区:2890386
东港市:6600709
凤城市:8158196
宽甸县:5836922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