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丹东市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2-29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121

一、文件遵循原则及目的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发挥各类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转岗员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力争使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员工都有机会接受高质量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力争使企业技能岗位转岗员工都有机会接受转岗转业就业储备性技能培训。

、培养对象期限

以依法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新招用1年以内或转岗(改变职业工种)1年以内,并缴纳社会保险,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技能岗位员工为主要培训对象。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为重点,中级工通常为1年,高级工通常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三、补贴标准及直补对象

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 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 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年限按照实际培训期限(不超过备案期限)执行。

四、培训的方法步骤

(一)申报备案

拟申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府补贴的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报送所在县(市)区就业人才服务部门备案,同时在省职业能力建设系统中申报。

(二)各县(市)区审核

各县(市)区就业人才服务部门应及时对企业申报的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培训人员的身份及培训机构教学能力进行审核,三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意见。

(三)拨付预拨资金

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预支50%的补贴资金至申报企业。

(四)培训实施

培训课程主要包括通用素质、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三个部分。企业和培训院校应根据培训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学时总量和课程结构,总课时一般不低于每年400课时,通用素质和专业基础学时应分别不低于总学时的10%和20%。课程可采取线上、线下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课时一般不超过30%,需要在设施设备上实际操作的课程不可采用线上方式。

(五)组织评价

每班培训完成后,由企业或培训院校统一组织学徒人员报名参加技能等级评价考试,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六)剩余补贴申领

在学徒人员拿到证书、可在人社部官网查询后,企业向县(市)区就业人才服务部门提出补贴申。

(七)资料审核、公示

相关部门收到企业补贴申领申请后,对合格人员的身份、申报企业等信息进行复审,审核完成后在官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剩余补贴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拨付剩余50%的补贴资金给企业。

 

解读单位: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解读人:职业能力建设科郭子仪

联系电话:0415-3192786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丹东市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