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社发〔2024〕47号


关于公布2023年丹东市城镇非私营单位有关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与市统计部门沟通确认,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7253元,月平均工资为6438元;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8734元,月平均工资为6562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城镇集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年平均工资指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25 00:00:00.0 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