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部分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6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工伤认定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马仁江等8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公示期内,对认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咨询电话:0415-3105711,举报电话:0415-3192760,基金监督电话:0415-3192759。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邮政编码:1180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6日
| 序号 | 姓名 | 受伤时间 | 单位名称 | 认定结论 |
| 1 | 马仁江 | 2026.7.19 | 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予以认定工伤 |
| 2 | 李晓翠 | 2026.8.9 | 丹东华洋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不予认定工伤 |
| 3 | 刘振宇 | 2026.8.10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予以视同工伤 |
| 4 | 杨志伟 | 2026.9.4 | 哈曼(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 予以认定工伤 |
| 5 | 罗浩 | 2026.8.18 |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予以认定工伤 |
| 6 | 于海军 | 2026.7.31 | 曲阜恒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 予以认定工伤 |
| 7 | 赵丹 | 2026.8.22 | 中粮可口可乐辽宁(南)饮料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 予以认定工伤 |
| 8 | 伯大明 | 2026.8.27 | 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予以认定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