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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就业创业政策清单(2026版)
发布日期:2026-08-14

 一、目录

    (一)企业类

1.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2.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3.企业青年就业见习

4.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5.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二)个人类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一次性求职补贴

4.创业场地补贴

5.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6.失业保险金

7.失业人员领金期间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8.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二、政策内容

(一)企业类

1.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领方式:企业注册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东港市:0415-7551009

凤城市:0415-8124694

宽甸县:0415-5883196

振兴区:0415-2392700

振安区:0415-2890134

元宝区:0415-2867017

2.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按规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含社会组织,单位重复招用已达到规定补贴期限的人员除外),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和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方式:企业注册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东港市:0415-7551009

凤城市:0415-8124694

宽甸县:0415-5883196

振兴区:0415-3105817

振安区:0415-2890134

元宝区:0415-2867017

3.企业青年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开发的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满留用率50%(含50%)以下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留用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300元,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申领方式:企业注册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东港市:0415-7551009

凤城市:0415-8124694

宽甸县:0415-5883196

振兴区:0415-2590071

振安区:0415-2890134

元宝区:0415-2867015

4.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经营主体应符合以下标准:(1)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正常经营的;(2)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3)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4)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等不良记录;(5)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3000万元以内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可申请1000万元以内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单户授信上限可提高至5000万元。

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可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向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县(市)区人社部门核查确认后反馈《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资格核查表》,申请人自主选择贷款银行。

5.企业吸纳税收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60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申领办法:由企业注册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东港市:0415-7551010

凤城市:0415-8124694

宽甸县:0415-5883196

振兴区:0415-3105815

振安区:0415-2890386

元宝区:0415-2867016

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申领方式:本政策无需申请,在申报失业保险缴费时自动办理。

咨询电话:0415-3105830

 

(二)个人类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方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东港市:0415-7551009

凤城市:0415-8124694

宽甸县:0415-5883196

振兴区:0415-2392700

振安区:0415-2890134

元宝区:0415-2867017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领方式: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东港市:0415-7551009

凤城市:0415-8124694

宽甸县:0415-5883196

振兴区:0415-2392700

振安区:0415-2890134

元宝区:0415-2867017

3.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高校毕业生、孤儿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领方式:此项政策由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415-3192880

4.创业场地补贴。对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根据实际租赁期限,按月给予每年84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方式: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东港市:0415-7551009

凤城市:0415-8158196

宽甸县:0415-5883196

振兴区:0415-3105817

振安区:0415-2890386

元宝区:0415-2867015

5.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领方式: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东港市:0415-7551010

凤城市:0415-8124694

宽甸县:0415-5883196

振兴区:0415-3105815

振安区:0415-2890386

元宝区:0415-2867009

6.失业保险金。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68元/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72元/月。

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40.5元/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37元/月。

申领方式:此项政策由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市内三区)、三县(市)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415-3105830

东港市:0415-7551008

凤城市:0415-8138854

宽甸县:0415-5883127

 7.失业人员领金期间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金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领方式:此项政策在办理失业金时同时享受,无需领取失业金人员申报。

咨询电话:0415-3105830

8.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重点行业范围: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重点群体范围:2026年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补贴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领方式:前往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咨询电话:

东港市:7551009

凤城市:8124964

宽甸县:5883196

振兴区:3105815

元宝区:2867017

振安区:289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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