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关于印发<鼓励驻丹职业院校促进本校毕业生留丹就业创业和支持丹东重点企业吸纳驻丹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3〕15号)文件废止。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