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将于2026年7月至9月举行,为做好我市参赛工作,现就征集丹东代表团参赛选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6年7月至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鞍山市举办58个竞赛项目,沈阳、丹东、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等6个市举办30个赛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共设88个竞赛项目,其中世赛项目45项、国赛精选项目33项、省赛精选项目10项。(详细内容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
年满16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并在我市工作、生活、学习连续满1年以上的就业人员、居民或在校学生(以学籍、社保参保记录等相关材料为准)。
其中世赛项目参赛选手原则上应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电一体化、云计算、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数字建造等6个项目选手应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或通过竞赛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能以选手身份参赛。已通过竞赛获得“辽宁技术能手”称号或申报资格人员,不可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竞赛。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五、报名方式
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在6月24日前,将《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丹东代表团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PDF版、《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丹东代表团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电子照片(1寸、蓝色背景、2M以内、JPG格式并以身份证号命名)报送至市人社局职建科。经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丹东代表团选手名单。各竞赛项目选手数量将依据省组委会要求确定。
六、奖励政策
(一)资金奖励
对各项目前3名选手,依次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各项目获得前3名选手,由组委会颁发金、银、铜牌及荣誉证书,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其他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各项目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认定高级技师(一级,若本职业最高等级未设置高级技师的,认定到最高等级,下同);第2、3名选手可认定技师(二级),其中已具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优胜奖选手及其他成绩合格选手认定为高级工(三级),其中优胜奖选手已具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技师(二级)。
各项目第1名为学生身份的选手,可认定技师(二级);第2、3名选手认定为高级工(三级),其中具备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技师(二级);其他获优胜奖选手认定为高级工(三级)。
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证书的,不再颁发低等级证书。
(四)指导教师
为做出突出贡献的指导选手荣获奖项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五)优先入选辽宁集训队
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将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有关赛事的省级集训队,代表辽宁参加全国比赛。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举办及参与职业技能大赛对提升我市技能人才水平、弘扬工匠精神、推动产业升级方面的重要意义。要坚持择优推荐原则,选派优秀选手报名参赛,为我市在全省大赛中争创佳绩贡献力量。
联系电话:0415-3192786
附件3: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丹东代表团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