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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部分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30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工伤认定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张军利等39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6430日至202657日,公示期内,对认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咨询电话:0415-3105711,举报电话:0415-3192760,基金监督电话:0415-3192759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

邮政编码:1180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430

 

序号姓名受伤时间单位名称认定结论
1张军利2025.6.4丹东大迪矿山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马月男2025.9.29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六医院予以认定工伤
3文光英2025.12.12丹东市冠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4王军2026.1.28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5潘亚雄2026.2.26丹东市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予以认定工伤
6王成国2026.2.11大连盛邦物流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7刘文斌2026.2.11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8王卫东2026.3.4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予以认定工伤
9孙贞贞2025.9.23丹东市今天楼道灯安装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0于国胜2026.2.28中共丹东市委丹东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予以认定工伤
11王仁宝2026.3.9丹东市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2高翔2026.3.5丹东鲜实多水果销售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3吴凤彬2026.3.7辽宁厚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4夏炎2026.3.8辽宁天赐未来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5常正国2026.2.5丹东宏盈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6毛亚东2026.3.7芜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7邵晶2026.2.25丹东百盛新药特药连锁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8王禹轲2026.3.5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9关玲玲2026.3.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0周桂花2026.3.13辽宁锦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1刘岑2026.3.15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予以认定工伤
22席学军2026.3.19辽宁金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3高嘉阳2026.3.6丹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4叶晓琳2026.3.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5张选富2026.1.24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6郑丹2026.2.9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予以认定工伤
27刘辉2026.3.15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8李志刚2026.3.9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9谷德雨2026.3.9丹东市万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0刘伟2026.3.12丹东通博泵业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1崔建伟2026.3.4丹东旺盛源无纺布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2刘岩2026.3.10丹东幸福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3李心忠2026.3.10丹东鸿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4田革委2026.3.10丹东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5靖宇2026.3.16丹东市第一医院予以认定工伤
36张年升2026.3.27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予以认定工伤
37胡建巍2026.3.27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予以认定工伤
38董文南2026.3.6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丹东中心店予以认定工伤
39余绿绿2026.3.26辽宁厚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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