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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一、认定职业

序号职业名称认定级别
1电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2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3电子设备装接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4车工
中级


5装配钳工
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6铣工

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7焊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8工具钳工
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9鉴定评估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
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10汽车维修工
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11电子商务师
中级高级技师
12互联网营销师
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13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
中级高级

14物流服务师

高级

15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16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17动画制作员
中级高级

18客户服务管理员

高级

19劳动关系协调师
中级高级

20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中级高级

21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初级中级高级

22保育师初级中级高级

23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

24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中级高级

25健康管理师

高级

26物业管理师
中级高级

27营销员初级中级高级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

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报名所需材料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认定报名所需材料(按报名人员类型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

每年3月至6月、9月至12月,每周周一、周二为集中预报名、材料审核时间,确定开考后通知缴费考试,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个人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按照弃考处理,费用不退。)

报名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1:30-3:30。

 

五、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行政楼605室(考务办公室)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咨询电话:3853621

 

六、证书发放

考试通过后60个工作日

 

七、证书查询

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全网联网信息(https://zscx.osta.org.cn)

 


 

八、认定收付标准

学院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情况,收费标准如下:

 

级别理论考试(元)技能考核(元)综合评审(元)合计(元)
一级(高级技师)50370200620
二级(技师)50270100420
三级(高级工)50250
300
四级(中级工)50190
240
五级(初级工)50140
190

 

附件:1.2026年社会个人初中高认定申报材料

附件:2.2026年团体职业技能认定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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