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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部分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1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工伤认定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曲霞等14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6311日至2026318日,公示期内,对认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咨询电话:0415-3105711,举报电话:0415-3192760,基金监督电话:0415-3192759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

邮政编码:1180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11

 

序号姓名受伤时间单位名称认定结论
1曲霞2026.1.20丹东市第三医院予以认定工伤
2王国栋2026.1.8辽宁惠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苏雪涛2026.1.7丹东市振安区慕光汽修厂予以认定工伤
4于洋懿2026.11.4丹东鼎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予视同工伤
5顾迎娟2025.9.17日牵物流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视同工伤
6高芳2024.4.15沈阳中春达石油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7谭林2026.1.14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不予认定工伤
8刘洋2025.12.27大连博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9王爱晨2025.12.27丹东市应急管理局予以认定工伤
10牟作栋2026.1.10丹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1孔繁博2026.1.13辽宁永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2由美华2026.1.7丹东大东线圈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3马国勇2026.1.7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三安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不予视同工伤
14董绪国2025.12.18辽宁省蚕业科学研究所予以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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