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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丹东市“春暖辽沈•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12-3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规定,经市人社局研究决定:

废止《丹东市“春暖辽沈·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丹人社发〔2025〕5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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