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规定,经市人社局研究决定:
废止《丹东市“春暖辽沈·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丹人社发〔2025〕5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