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2025年8月部分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6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工伤认定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车世安等19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586日至2025813日,公示期内,对认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咨询电话:0415-3105711,举报电话:0415-3192760,基金监督电话:0415-3192759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

邮政编码:1180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6

 

序号姓名受伤时间单位名称认定结论
1车世安2024.12.30辽宁省瑞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崔振明2024.9.18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王忠波2024.9.18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4李会才2024.9.18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5荐福敏2025.6.17辽宁政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6尹明学2024.9.18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7孟范臣2024.9.18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8赵成福2024.9.18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9刘英红2025.3.17丹东市隆盛铸造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0王会友2025.4.30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1王海苓2024.7.4东港大闰肉禽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2陈欢欢2025.6.3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辽宁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3宋  雁2025.5.14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不予视同工伤
14于  峰2025.6.3丹东新力探伤机厂予以认定工伤
15宫文怡2025.6.3丹东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予以认定工伤
16程  媛2025.5.17丹东昕昇和贸易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7张世祥2025.5.30辽宁惠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8臧春雷2025.5.15丹东市华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9林治安2025.5.29丹东大信制钉制针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