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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部分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6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工伤认定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武颖等31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5626日至202573日,公示期内,对认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咨询电话:0415-3105711,举报电话:0415-3192760基金监督电话:0415-3192759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

  邮政编码:1180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26

 

序号姓名受伤时间单位名称认定结论
1武颖2025.3.2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予以认定工伤
2李延全2025.3.20辽宁惠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王静2025.4.12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4姜国禄2025.4.24辽宁天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5宋俊文2025.4.15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6王国强2025.4.16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7苏晓光2025.4.20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予以认定工伤
8徐建平2025.4.30辽宁金海物业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9史晓楠2025.4.24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0隋迪2025.4.16丹东市中心医院予以认定工伤
11孙亚宇2025.4.23丹东大东线圈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2黄文鹏2025.4.11芜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3张泉2025.4.10丹东市禧悦工艺礼品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4任延军2025.4.24辽宁昱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5刘兴莲2025.4.11丹东金马汇文体发展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6王学著2025.4.4大连润泰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7张雪飞2025.4.16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支行予以认定工伤
18姜仁华2025.4.3辽宁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9曹原2025.3.24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予以认定工伤
20商晓辉2025.3.27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九道街道办事处予以认定工伤
21王鑫2025.4.3丹东中智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2王忠2025.3.23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3孙晓宇2025.3.13丹东新区建设发展集团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4苗苗2025.3.12丹东市振兴区医院予以认定工伤
25杨春霞2025.3.6丹东百盛新药特药连锁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6沈树洋2025.4.26大连润泰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7张春2025.4.18丹东市公安局予以认定工伤
28姜宇龙2025.4.12辽宁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9孙慧莹2025.4.2丹东市中心医院予以认定工伤
30孙晓丹2025.4.8丹东市妇女儿童发展服务中心予以认定工伤
31顾丽丽2025.5.6辽宁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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