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合作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业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22〕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指导意见(试行)》(丹人社发〔2023〕47号)要求,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第三方机构综合评审,现确定首批具备保函业务承办资格的保险类金融机构名单如下: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
永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中心支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
各级人社部门须加强属地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单位选择入围机构办理保函业务,并定期抽查业务合规性。社会各界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监督举报违规行为。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联系人:陈国栋,联系电话:0415-319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