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26号《积极落实政策,营造关心支持高校学生在丹东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的答复
2020-06-28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9744

孙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积极落实政策,营造关心支持高校学生在丹东创业的良好氛围》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

1、2018年以来,市人社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就业政策。一是出台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意见》,提出10个方面政策措施,从宣传、服务、补贴、职称评定、降低创业成本等方面给予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大力扶持。二是出台了《关于落实创业场地补贴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未能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按3000-10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场地补贴。三是出台了《关于开展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对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在补贴期间范围内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统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四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暂行办法》、《关于扶持市级创业孵化基发展的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载体拟提供最高120万元的扶持资金,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给予免房租、水电费等政策。

2、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方面,目前有三种优惠政策。一是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抵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二是普惠式税收优惠政策,优惠税种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8个税种和2项附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降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的同时,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小微企业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降至5%和10%。2019年4月1日起,在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措施中又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三是简化企业登记制度,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降低大学生创业门槛。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6年4月开始,依托辽宁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开展相关建设工作,目前已初步建成并具备4大功能。一是扶持政策集中公示,将涉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全文集中公示。二是申请扶持导航,展示小微企业可享受的各类扶持政策的具体内容,并提供扶持申请链接或提示申请途径。三是扶持享受扶持信息公示,通过政策部门信息共享,公示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四是小微企业库,通过将企业年报信息与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进行比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系统自动列入小微企业库。通过发挥4大功能板块的作用,一方面可以督促相关政策部门扶持资金政策的具体落实,有效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另一方面对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同时,省市场监管局还在系统中开通了“三大展示平台”,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平台”对助力就业见习基地更好地发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4、市公安局于2019年6月11日印发了《丹东市人才户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对学历型、技能型、资格型、创业型、急需紧缺和特殊技能型五大类十种人才落户我市城镇地区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同时将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本市人员、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博士后进出站人员及人才引进落户审批权限由县(市)、区局审批下放至派出所审批,方便有意愿来我市落户的各种类型人才、高校毕业生在派出所一站式、一窗式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二、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方面

1、为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市市场监督局、邮储银行丹东分行开展战略合作,持续实施“百亿送贷行动”,着力打造“政府、银行、企业”融资合作新平台,助力优化小微企业发展营商环境。2020年,力争实现投放各类贷款不低于8亿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难,助力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复产复工。

2、财政部门已将设立我市担保机构纳入工作日程,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力争早日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给予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政策扶持。

三、营造扶持大学生创业良好氛围方面

近日,市营商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扶持高校生创业等相关政策的工作会议”,明确相关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高校生创业扶持政策。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强化精准对接,促进高校生在丹创业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拓宽创业领域,联动各方资源,促进高校生多渠道创业。四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不断提高事项审批效率,让高校生最多跑一次,对高校生申请办理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容缺受理等内容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密切与在丹高校对接,协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搭建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平台及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激发高校生创业热情,落实好创业扶持政策,让每一位高校生都感受到“营商环境”服务理念,为促进高校生创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关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不了解相关政策的问题

市税务局高度重视,并从以下四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全面梳理大学生创业涉及税政、征管、纳服、宣传和信息化等各方面的事项,明确分工、加强协作,落实责任人,确保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细化办税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立即将《“创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下发至全部办税服务厅,方便纳税人办税。三是抓好税务人员培训,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办税服务厅人员准确掌握办税事项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四是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通过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二维码等渠道,帮助纳税人了解涉税事项的条件、范围、流程和注意事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