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即时办结。
责任单位: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总责任人:就业服务部部长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应往届高等学校等学校毕业生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http://ddpas.dandong.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线下办理: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信息。
办理地点:
东港市东港市黄海大街255号一楼大厅
凤城市凤城市凤凰城区山东街15号就业中心
宽甸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药监局后人社局三楼大厅
振兴区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集贤大街17号楼4-1服务中心
元宝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九道东尧街城市家园29号元宝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振安区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连城大街678号
合作区银河大街新湾国际楼102-1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查询
联系电话:
东港市7551009
凤城市8124694
宽甸县5883131
振兴区2392700
元宝区2867013、2867017
振安区2890134
合作区3137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