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德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请收悉。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过考察和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开展业务范围:人力资源招聘、推荐、培训(非社会力量办学)、测评;职业中介、职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不含档案管理及相关业务);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此复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