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丹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统计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人社部及辽宁省人社厅安排部署,丹东市将于2021年5月1日起,企业劳动用工备案业务、集体合同备案业务(劳务派遣业务择期实施,可关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或官网)将在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系统上开展。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丹企业工作人员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5月至6月,为线上和线下申报、办理、审核并行期(线上或线下自行选择办理方式)。
7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线上网络办公。
如果在网站系统内出现使用、操作等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本地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
元宝区 2812370
振兴区 2316361
合作区 3122296
振安区 2890305
凤城市 8122177
宽甸县 5656550
东港市 7141157
丹东市 3105702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