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政务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咨询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缴纳大额医保的通知

2022-03-31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11092

     根据《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 77号)精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只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大额医疗保险的代扣代缴。经与医保、银行、税务等部门协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主缴纳大额医疗保险:持社会保障卡到丹东银行进行医保扣费签约或通过“掌上办”缴费渠道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税务局小程序办理。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1日



站点地图


版权所有: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6000012
辽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9009841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120号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