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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丹东市各级机关 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22-08-03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8612

2022年度丹东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分别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对参加2022年度丹东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确定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详见附件1)。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丹东市中心医院新区分院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69—2

体检时间:2022年8月4日

请参加体检考生于指定时间提前到丹东市中心医院新区分院门口集合,统一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见附件2。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黑色签字笔,并须持有《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表样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域外来(返)丹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低风险地区来(返)丹考生须持有丹东市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3.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人民币500元,请携带现金。

四、相关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防控要求,体检时间及要求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请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2.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委办发[2020]31号)等规定,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请考生密切关注丹东市人民政府和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便于招录机关联系。

咨询电话:0415-2173381 0415-2173172

附件:1.2022年度丹东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

     2.2022年度丹东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时间安排

     3.《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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