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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市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1

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全市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提交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并进行核验。现将核验结果公示如下:

此次年度核验,全市应提交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157家(含分支机构9家)。截至2025年3月31日(提交报告截止时间),共有139家单位按时提交;18家单位未提交经营情况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详见附件1),其中83家单位开展业务,56家单位未开展业务(详见附件2)。公示信息中的“2025年3月31日用工备案系统相关备案信息”,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在2025年3月31日时间节点的用工备案系统中有效备案信息,本次公示以上述有效备案信息为准。

附件:

1.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填报情况表

2.2024年度开展、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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