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丹东市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23〕13号),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4〕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丹东市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此文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孙兵 于迪 郭子仪
联系电话:0415-3192786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