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丹政办〔2020〕22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
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用权信息公开
1.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办公室(信息办)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台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要严格遵照国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进行设置。平台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是法定
主动公开内容;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平台页面设计要严格按照国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进行,统一规范,优化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11月底前网站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位。〔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最新版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责任单位: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健全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1月底前编制完成社会保险领域、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责任单位: 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5.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问题。〔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聚焦“六稳”“六保”,做好政策信息发布解读
6.集中发布“六稳”“六保”政策文件。局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需将已出台、可公开的政策文件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局办公室(信息办),局办公室(信息办)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7.认真做好“六稳”“六保”政策解读。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六稳”“六保”政策文件时,需同步报送政策解读材料, 局办公室(信息办)组织做好相关政策发布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8. 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9.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提升经济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实际效果。〔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等信息公开
10.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全方位解读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举措,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1.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各预案编制科室、单位要依法公开各类不涉及秘密和敏感信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常识宣传。〔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软硬件建设
1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规范告知书格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3.完成局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11月底前,局门户网站要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二、三级页面支持度不低于90%,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
14.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创新政务新媒体建设。局办公室(信息办)要严格对照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初下发的《丹东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要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对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要严格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工作。开设政务新媒体,须经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普查工作的通知》(丹电政务〔2020〕7号)文件要求,在注册后3个工作日将《丹东市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调查表》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照《丹东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丹政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填写《丹东市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表》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审批盖章后,方可正式运行。政务新媒体需注销的,须经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由局信息办向丹东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填写《丹东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下线申请表》,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审批盖章后,方可正式注销。〔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六、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15. 明确领导责任。局办公室(信息办)要依法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局信息办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信息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